精神病人被派出所送到医院住了四年。医院要求家属给生活费,怎么起诉医院
2023-11-03 09:3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基于以下观点起诉医院: 1.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如果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家属可参照该标准来计算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费用。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相关费用。因此,家属可以请求继续给付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费用。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因违反诊疗规范而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根据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赔偿由相关损害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据此,您可以在相关人民法院起诉医院,要求医院承担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费用,并提供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的证据。 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和文件: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病历、收款凭证、交通费票据等。如果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您可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病历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2023-11-03 09: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