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7年6月我们10多个人经矿长介绍,进入贵州一家煤矿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2018年2月公司辞退我们,(辞退后我们才知道,矿长和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发给矿长管理费,矿长再发给我们,公司没有给矿长发管理费,矿长也没有发工资给我们,我们有公司的任职文件)2018年10月我们向县劳动稽查大队提出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做过笔录,2019年9月我们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这种情况能算时效中断吗?申请双倍工资法律还能支持吗?(其中5人2018年2月份申请仲裁,5月份仲裁结果支持双倍工资) 谢谢解答!
2019-10-03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