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与企业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因为是分公司缘故,签订的是业务线员工的合同,但实际一直做的是职能岗的工作,只拿底薪,不拿其余任何奖金等薪资。现在企业已调整为由,降低底薪,加了绩效奖金,新的薪资协议我是否可以拒签?如果拒签,企业是不是可以据此开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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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自己岗位是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不能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所以企业是不能以此为由开除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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