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夜宵店上班生意很好,晚上做事的时候突然脑溢血。对方便不认同在那里上班,因为之前有离职,老板一直打电话让再去后来同意再去上班,约定1号,于是30号拿工服,那天生意很好一直在做事,结果突发脑溢血,跟对方打官司法院判赔偿两万,我们不同意。因为医药费什么都不止而且丧失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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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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