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房人,买房人是通过按揭方式买房。买房人自身原因被银行拒贷了。因为吵架多次,不想再卖给他。他要求全款买房付给我,被我拒绝。买方现在想起诉我。我们合同上并没有按揭通不过,可以全款方式支付这一条。我找出了合同上重要的条款。1.若乙方以按揭方式购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按揭不能顺利办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经守约方,短信,电话,书面等形式,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违约方未予答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20%违约金。请问,交房时间是7月1号,买方现在按揭通不过算不算违约?我有没有权利拒绝他全款支付?
2018-05-04 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