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23年8月16号因急用钱在昆明市盘龙区金尚俊园小坝路云南个贷机构,用车抵押贷款75000元人民币,然后贷款银行扣除2000,个贷公司扣了7000,这样违法吗
2023-09-13 13:18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因急需资金而在昆明市盘龙区金尚俊园小坝路的云南个贷机构以车辆抵押方式借款75,000元人民币,但贷款银行扣除了2,000元,个贷公司扣了7,000元。根据相关法律条规,我会给出以下解释: 1. 个贷公司扣除7,000元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和第一百八十七条,个贷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和处理客户资金时,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构成违法行为。然而,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个贷公司扣除的7,000元可能是贷款利息或者手续费,且金额未超过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因此,个贷公司扣除7,000元可能不构成违法行为。 2. 贷款银行扣除2,000元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所以,如果贷款银行扣除的2,000元是利息,而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支付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则不构成违法行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的回答仅基于你提供的信息,而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具体案件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你有更详细的情况,请提供更多细节以便我能够给出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同时,如果你对于个贷公司或贷款银行的行为有任何质疑,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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