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夫,小孩的爸,在2018年10月27日被公安局抓了,一直都是在看守所里面到现在还没有判刑,手机被扣了,一直都是关机的,到2018年11月22日他的两个朋友,盗用他的微信图像冒充他发微信给租客,收取租金了,并且冒他的名字签合同转租给那两个朋友,我该怎样为我女儿,未成年的女儿,维权?我女儿是判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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