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接到执行通知书,要我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人标的三十万元,和执行费。4200元,现在执行官要我给付三十万,在加10万利息。我认为我只给付304200元。不给利息才合理,对吗

2019-03-2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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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22: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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