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借了我钱不还,借条,银行转账记录都有,借条写了日期,但没有限期的。但经过某些途径知道他欠银行5万,而且有一单40万的案件在身。想问问我再去告他有意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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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债权应当及时处理,拿到判决后,后面他有财产了可以及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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