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2年11月份入职。期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于2017年8月跟我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开始缴纳社保。后因为拖欠工资时间长达半年以上,我于2019年2月口头跟老板说我不干了,他说叫我交接工作,我并没有交接,因为他没有把工资给我结清。一直到2019年9月还拖欠我工资1350元未付。他于2019年9月20日给我寄来一份开除我的公司决定。开除我日期写到2019年3月10日。但我之前从未收到纸质版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我于2019年2月份怀孕至今,他于2019年5月份开始我的社保状态就是欠费。我该怎么办。
2019-09-20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