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足疗店上班,签了劳动合同,也签了保底五千的合同,在任职的第二个月我发现我怀孕了,我辞职以后过了十天他们才给我说我的工资不按保底发,说我没做满三个月。怀孕本来就是特殊情况,而且在任职期间我也签了工资单是4950,扣了五十块的生活费,这个正常。但是现在他延迟发工资而且还不按保底这样发给我,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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