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妹妹在幼师学校起身的时候被头顶打开的柜子划伤额头 大概10厘米的口子 花费近4000元 学校对乡村票据不予理睬 只报销保定市医院的票据 2000左右 并且该柜子的主人 本人妹妹的室友 是否有承担该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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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由校园险保险公司赔付,只要是直接损害产生的费用票据(具体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应予认可理赔;柜子主人也有责任,保险不予赔付部分,由其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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