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八年前离婚的,小孩给男方,四年前,男方结婚了,小孩一直都和男方的这个家庭在一起生活,前妻从来没有支付过小孩的生活费,想小孩了,就来接孩子去过几天,已经影响到男方现在正常的生活了,可不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这些年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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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抚养费,但是应当以孩子的名义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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