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租的店面还没拿到手,签了合同,付了押金和房租。在签合同当天,因为手机限额了,说好第二天付清的,当时合同已经签过,但合同还在房东手里。可第二天付清租金了,房东却把原写在合同背面的应是房东承担的风险给拉黑了。这算是违约吗?有人证,但是拉黑的字完全看不到!如果打官司能把算部租金和押金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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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东属于违约,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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