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面租房子,是公司类的,签了合同,除了房租外还交了200的管理费用,以及800的押金,我现在出租屋内东西被偷,已报案,但是现在房屋租赁公司说不负责,押金还要扣除百分之30,合同上也确实没有写东西丢失由公司负责,但是他们收了200的管理费用,以及又扣除押金的百分之30费用,我能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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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扣除押金是没有依据的,丢失东西,要看租赁公司是否有过错,如果存在过错的话,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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