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房子,因经济纠纷,被A法院准备拍卖。家人凑钱要买回来。但是在房产局调查发现,该房子之前在B法院有过两次查封,但都已到期失效,在房管局也都解押了。现在只剩A法院的这一个查封了。家人钱准备好了。准备买,但是问题来了,因之前这个房产证丢失,被别人用这个房产证民间借贷了34万然后跑了。所以之前的B法院的两次查封就是因为这个。这个借贷的人起诉是起诉借款的人,不是我们这个房产证的名字。但是这样,法院也照样查封了三年,在这个借贷的人手里就只有一个房产证,没有我们的任何签字和协议。我要问的是,我们挂失房产证的1
2018-12-27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