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姥爷患病,医生下了病危通知,姥爷膝下育有一子四女,其中二女儿去世多年,自其去世后她的后人就与家族失去联系,从无往来,现子女商量要将姥爷名下的房产立遗嘱过户给儿子,二女儿去世,其后人有继承权吗?二女儿的后人不签字遗嘱是否生效?遗嘱是否需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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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订立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不需要征得其他子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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