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案的诉送费如何收取

2019-09-10 10:2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00'21''
00'21''
2019-09-10 10:33:2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978今日律师解答 44057

相关推荐
机动车转弯未从一道变二道打转向灯了 摩托车从后面撞上 摩托车无驾驶证 行驶证 未戴安全帽 摩托车有责任么 1回答
诸暨大唐起诉条款 年底结账的 做到中途走了 被扣工资 可以起诉吗 1回答
被判诈骗是否影响个人征信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信用卡的问题 1回答
拍卖后保全的房产才能清偿债务 1回答
同行几人非要少给我劳动款算不算欺诈 1回答
公司股东还未纳投资款,法律上算正式股东吗 1回答
你好,和老婆感情破裂,女方因为流产导致不能生育了,要求100万补偿合理吗 1回答
济南孙村镇打官司起诉到那个法院 1回答
本人于七月份在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入驻商家购买营养品,与个体工商户卖家产生退货及赔偿纠纷,现己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进行讼诉,但法院在审核时要求写明涉诉卖家身份证信息。于是我向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以购物纠纷诉讼为由要求其开办的电商平台披露涉诉卖家注册时的身份信息,但该平台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导致我无法进行讼诉。请问此种情况我能否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为依据,先起诉平台要求退货及赔偿,迫使其披露商家信息,然后再追加涉诉商家为被告。如果这样操作,平台披露了实际交易商家信息,而商家所在地区不在北京,追加商家为被告后是否还能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继续诉讼。 2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