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四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向对方要工资,对方说“因为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一周以内培训期间主动离职是不发放工资的”。请问我如果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工资能要回来吗?求详细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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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提前3日申请即可;付出劳动,单位就应当发放工资,单位不支付工资报酬的,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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