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歌厅上班,实习期,电瓶车在上班期间停在了店旁边,店也没有专门给工作人员停车的地方,我想问一下,车丢了工作单位有没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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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的停车场所是为职工方便停车的,并不形成代为保管的合同关系,单位不负责任。盗窃者负全部责任,建议你及时报警。
回答数:69
你的财产没有让公司保管,公司没有法定义务保障员工的财产安全,因此,财产丢失,公司没有义务进行赔偿。可以采取报警等措施,看是否能追回。
回答数:45
你好 如果没有约定保管义务的话 单位原则上没有承担责任 除非你们平时车辆停放有缴纳停车费或其他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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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单位作为你的用工单位,对员工的私有财产没有保管的义务,再加上,车辆是由你本人停靠,因此,车辆丢失单位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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