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丈夫于2016.11月份入职公司,2018年1月20日与公司签订合伙人协议,并交于公司10万元押金,这10万元公司开了收据,上面写随时可退。2018年11月份开始公司就不按时发放工资,直至2019年6月份部分工资还未发放,我与丈夫俩人辞职没干,而后向公司要工资及10万元押金多次,一直拖延没给,请问我该如何追回我和丈夫的工资及交给公司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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