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被人打伤,1头部外伤,左枕部皮下血肿,2胸部多处软组织损伤,3轻微脑震荡。现在对方要和我和解,请问应该要对方赔偿多少是合理的,?现在看病总共花费2600元。
回答数:2005好评数:1
您好,受到人身伤害建议报警,并做伤情鉴定,轻伤及以上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是轻微伤,可通过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赔医药费等。具体的赔偿需要根据当地经济情况以及实际支出,相关票据计算的,需要您当面咨询律师。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38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14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