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是这样的。10月1日早上我父亲和母亲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被一辆四轮电动车(老人代步车)撞倒。当我赶到出事点时,与我同行的同事刚好认识对方车主的侄子。经简单协商后一致认定为四轮电动车全责不,就没有向交管部门报案。后送往市中医院进行治疗,事故造成我母亲左肩膀粉碎性骨折,经医院治疗(手术,钢板和钢钉固定)。期间,所以治疗费用对方车主负责。现在这个月18号准备拆线后出院,双方在商讨术后赔偿,请问我提出以下几点赔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1.赔偿我母亲出院后调养身体的药物及营养品大概10000元;2.拆除钢板钢钉费用大概10000元左右;3.因手术后,我母亲不能正常工作,据医生讲解(钢板和钢钉要在一年半后视恢复情况才可拆除)在此期间,我母亲是不能进行工作,并且需要家人协助料理生活,粗略估计30000-50000元误工费用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2018-10-1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