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之前租了一年的房子,应该是今年2月底到期,但是去年12月份的时候,房东就给我发消息,说他们要装修。然后让我们尽快搬出去(但是让我们尽快搬出去,是后来打语音电话讲的),我就尽快的找好了房子,然后在12月底就搬了。我们的租房合同上是写的双方如果违约的话,是应该赔付对方100%的房租,他这边相当于我们合同没有到期,提前让我们搬。那天和他退房的时候房东不承认这事儿,说付我们违约金的话,也只愿意付一半。我们表示是他违约在先,就是应该按照合同上来。但是由于聊天记录文字留档的话,只有她跟我们说要装修的记录,没有他打电话语音电话催我们尽快的记录。现在房东也不承认他催过我们,就死活赖着不赔违约金。周末退房非说没有催过我们,而且说“我也没催过你,那你觉得我违约的话,你就住到明年二月再搬”。但是我们这边已经租好房子,并且东西都已经全部搬过来了,不可能一月二月再付两份房租。所以我想我问一下,这样的话,我是可以起诉他的吗?(主要是因为我们这边只有她当时说要装修需要我们搬走的文底,没有留下打语音电话催我们尽快搬的通话录音)所以想请问一下,我是否能要回一个月的房租的违约金? (中介那边后来表示当时房东让我们搬走的时候,我们就应该给他回复说“你没有按照合同上履行,你是应该赔付我们一个月的违约金”但是当时急着找新的房子和搬家,等我们安顿下来过后,跟他去说这件事情,现在中介和房东就双方推诿)所以想请问一下,有没有什么有效的维权渠道?
2020-01-09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