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淄博一名职工,2019年4月入职现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6000元,转正工资8000元。但公司至今已各种理由迟迟未给我办理转正手续,近日,公司提出,因我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11月30日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申请公司补偿?我的联系方式18560815787(微信同号)

2019-11-25 10:2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试用期过长,已经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也就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019-11-25 10:32:4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085今日律师解答 45133

相关推荐
我丈夫自从小孩10岁就离家出走,现在提出离婚,怎么办 1回答
交通法规事故责任认定 1回答
那个人在网上加的我,说给我钱让我跟他睡,我同意了,然后后来他用视频和裸照威胁我,不听他的就把视频发到网上,我很害怕,应该怎么办,他威胁我,有我qq 1回答
工商投诉一般处理结果 1回答
tstr交易所合法吗 1回答
网贷豆豆钱已经逾期半个月无能力还了,会有什么后果 1回答
郭慧强受贿案一审判决书 1回答
。。。。。。被人造谣诈骗 1回答
我想咨询拘留行政诉讼怎么写? 1回答
卫生间马桶移位合法吗,现移位位置在楼下洗漱台顶上,这样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