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不满14周岁,骑电动车。当时,是在桥上,双方都靠右行驶,但是我弟弟前面有一辆校车,正在减速慢行,我弟弟就从校车左侧超车。因为桥一共四米宽。车两米宽。所以,我弟弟刚从左侧露头,就与对方行驶过快的电动车相撞了。我弟弟没事儿。对方有擦伤和膝盖下滑。当时没有报警,直接去医院了。我家里交了住院押金和治疗费用。后续对方又要我们全出治疗费和二次手术费。还有误工费和营养费。我们不同意,我们认为双方都有责任。他们就报警了。而且,医院有记录,对方说是自己摔倒的。他们这么说,是为了报销医疗保险。还有一份自己上的保险。我弟弟是未成年人,是全责吗?事发地段有监控,可以证明他车速过快。他报销的保险,可以抵扣医药吗?
2018-04-19 07:50这件事你弟弟和对方都有责任,弟弟是未成年人,他的责任由匿父母亲也就是他的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大小按责任比例来,对方的保险如果是医疗费用保险,报销的费用可以抵扣损失,建议诉讼解决
2018-04-19 08: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