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半年的员工,仅有一个月业绩不达标。公司以员工业绩不达标、消极工作为理由劝退员工,要求员工自己提交离职申请表。合同工作时间是早上9点到晚上6点。公司现在强制加班到晚上9点,并且没有加班费,只有所谓的15块餐补。这样符合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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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当然不符合劳动法,劳动法规定正常一天工作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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