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房,登记在他人名下。但有他人及妻子签字的说明,内容大致是此房系我借给他们用于过户使用,但房仍属于我本人。请问他们是否有可能将此房占为己有?

2019-01-3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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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0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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