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快递员工上班送快递期间与71岁老人发生相撞,顺丰员工为顺丰三轮电动车行驶的是主道,老人为两轮电动车行驶的为次干道,路口无红绿灯但次干道挂有停让字样,是老人撞倒顺丰员工的快递车上,随即顺丰员工就拨打120送至医院,但抢救无效当天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双方承担共同责任五五分,但是对方现在除了向顺丰公司索赔还要向员工个人索赔赔偿金,所以想咨询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这种情况下员工个人有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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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在工作当中过程当中他们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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