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背人陷害说持刀参与团伙抢劫一个学生100元,当时我在工厂打工,半夜十二点多给我抓去的,后来他们警察检查院说你这不算事,承认可以回家了,是回家,没两天又给我抓进去了,判了一年当年我18岁,还有一个判二缓三,那个判四年。我想问的事,我明天去公司面试,他们要无前科累计,我能去么,现本人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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