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先生名下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有商业贷款,现在他病重,神志清醒的。我们有一个儿子14岁,他有一个妈妈,和一个姐姐一个哥哥。想以后房子由我和我儿子继承,给他妈妈10万元钱。请问我们是应该在我先生生前去做房产更名呢?还是立好自书遗嘱,身后去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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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志不清无法立遗嘱,而且您陈述的问题不清。请问您和先生有一个儿子,他有一个妈妈?给他妈妈10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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