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红笋时由于老板没有现金,所以款未付,在过磅单上写明款未付,并标有价款和签字,请问有法律效力吗?
回答数:1993
有法律效力,如对方不付款,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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