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之前小孩十八个月,得了肺炎,发烧40度,我们这边大人也都感冒发烧,我求孩子的亲生父亲过来照顾小孩二个星期,他都不肯。由于他对亲生女儿见死不救,小孩反复发烧感觉,一个多月后才见好,但由于拖太久,脖子处长了一个软骨瘤。请问我能告他对亲生女儿的遗弃罪吗?今年是否政策有放宽,方便民众,可以在贵港市直接打官司,不用去金田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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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到桂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可以向孩子的父亲追讨抚养费用及部分医疗费用,详询桂平市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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