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洛怡药业公司民间借贷一案中,2018年6月洛怡药业公司法人范江宏以自己名下的奥迪A8轿车以物抵债形式转让给我,但未办过户手续,随后我起诉于18年8月判决生效并转入执行程序,18年12月庄浪县人民法院作出查封该车栽定,并议价进入拍买程序,但未办理车管所查封手续,2019.年3月北京丰台法院诉前财产保全在车管所查封该车,19年6月庄浪县法院拍买382000元,北京丰台法院要求参与分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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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已经裁定以物抵债给你,则你可以向庄浪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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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车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仍然处于执行阶段,北京丰台法院有权利要求参与分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配的金额,您可以与北京丰台法院的执行申请人进行沟通与协商,庄浪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此亦有一定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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