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毕业生,暑假在一个补习班教课一个月之前还招生招了20天,当初去的时候,负责人给过我们一分电子协议,那是她自己制定的,公司不知道,上面说的工资还算行,所以我就去了,但是一直没有让我签,现在发工资了,他们没有按上面的工资算,还说我和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并且还说我当初说只去招生五天,后来在那里继续工作负责人不知道。但是后来我招生同伴们给我照相发群里她还评论了,我能要回那协议上的工资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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