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时候和另外4个人打人,我是从犯,只打了一巴掌,被打的人住院花了几千块,后来向公安局交了500元,现在被打的人,因为父亲两年后去世,母亲想要几个人出十几万撤诉,合理吗?对方现在就是一直起诉要求十几万赔偿,我们几家不愿意赔偿那么多,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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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当时未达到轻伤,属于治安事件,不构成犯罪,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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