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关房屋装修的事情咨询一下:我是石家庄长安区众合嘉苑的业主。我们在2013年买的房子,合同约定是2015年交房。但是直到2016年才开始交(而且交房时开发商不能提供房屋验收报告)。由于着急住房,就提前收房,并和物业签订了交房协议,并开始缴纳物业费。装修后,今年第一年开始入住并集中供暖,在试水期间,发现地暖有漏水现象,随后要求物业关闭供水阀门,但是物业没有关闭,造成屋内漏水,将家具,电器等全部
回答数:3580好评数:1081
你好,管道尚在保修期内,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30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35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