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18岁和我女朋友生了一个孩子,我现在20岁了,孩子出生到现在,她没有出过一分钱,现在分手了,我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她,让她出扶养费啊?还有就是以前孩子她没有出过一分钱,我现在可不可以叫她把以前的钱给我,孩子户口在女方,
回答数:546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案件事实,由于以前您们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不属于夫妻关系,财产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如果对方没有扶养过孩子,您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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