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宜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帕佛伦斯酒店工程部总监,月薪为12000元,有合同、工资卡、工资单为凭,本人与2018年5月29日在酒店内工作时导致左手小指和无名指受伤,通过3个多月的医疗后恢复后,经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跟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鉴定结论:十级伤,现在就赔偿我3.5万伤残补助金,和1.5万失业补助金,与我实际工资补尝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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