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2017七月给人借了六万元,在我知情的情况下给我老公约定,对方拿走他一张每月1700的工资卡,做为利息,完全属于高利贷,现在取了二十个月,取了三万全部算利息。而且六万之间有两万并非17年一起借的,而是16年什么时候借的,两人没有借据约定,这张工资是在那个时候拿走每月取了他六百元,对方不承认了,就说是17年才拿走的。现在就取走了三万多全是利息,我们现金还卡,就坚持要五万,说少一万是让的。
回答数:18191好评数:1564
您好!您说的情况属于人们常说的那种套路贷。您只需要还年息不超过24%的部分即可。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44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72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