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四间平房,父亲肺癌晚期,母亲是继母,继母在我17岁时来我家,到现在19年,于3年前和父亲登记了。继母有三个儿女都不赡养她,如果我父亲去世的话,我家的房子怎么分割?继母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或者说继母去世后我家的房子她的亲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法律有没有规定我和弟弟必须赡养继母?
2018-11-04 10:02您好,登记结婚后,您的继母有继承您父亲遗产的权利,继母的子女是没有的,继母去世后,她的子女可以继承您继母的份额,您继母对你们有扶养义务,您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建议协商处理。
2018-11-04 17: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