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公司裁员,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签了协议(协议中有不平等条款,员工因为害怕拿不到补偿金而签字),离职当天公司并未结算所有金额,说到发工资日才结算,员工不清楚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向人事了解时,人事反馈按照正常结算,但真正结算时,公司是按照员工实际元收入除以31天核算日工资,而以加班小时数除以8(但用人单位每日工作小时才7.5小时)向人事反馈结算有误,人事以已签订协议为由拒绝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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