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哥在苏州一厂里上班,11月28号,29号请假,不知道因为啥,跟距厂方摄像头显示他在11月30号早上6:38下车直奔工厂楼顶,坠落!死亡!厂家说没有任何责任!我想厂方应该担一定的责任!在这家厂里上班两年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大,或者是付上班和厂领导有什么摸擦,总之厂家应该拖不了责任!
回答数:676
您好,建议您先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现场情况,一切以证据来作出结论,您要是认为厂家有责任,但厂家不愿意赔偿,是可以向劳动局或法院起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律师。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677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05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