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二婚,生活20年,去年他生病了,卧床了,生活不能自理,拉回家来伺候老公,当时他女儿我俩协商,如果有天老公去世了,丧葬费归她,房子归我,但是我们没有立下字据,今年11月份,老公去世了,她女儿没有经过我到场就把丧葬费全部拿走,她是不是侵权了,而且现在我想更名房子她用各种理由不到,她家还在外地,我又找不到她,请问我是不是应该起诉她,用法律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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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和他女儿都有继承权,至于她的所作所为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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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需要明确你们是否领取结婚证。如果已经领取,关于丧葬费,你跟你老公的姑娘,都是丧葬费部分的权利人,都可以主张分割。关于房产,需要确定房子购买时间是你们婚前还是婚后才可以确定房子真正的权属以及你是否有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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