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连锁餐饮加盟店上班,劳动合同签订一年,每个月提成作为押金公司没有给,最近老板故意针对(有老板和其他员工聊天记录为证据)找理由开除我,并且以合同里说违反公司规定为自动离职需赔偿公司赔偿金为由,不发放提成押金。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老板把两份合同都拿走并且现在合同也不给我。工作期间和老板提交社保,老板说只交商业保险,不予交社保,离职后因未满一年剩余三个月商业保险由自己承担,但是也不提供商业保单,可否申请劳动仲裁补交社保,要回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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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你可以因单位扣发工资而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对社保缴费,可以投诉,也可以在仲裁中要求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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