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和前夫感情不合还有多种原因,分居三年多了,而且未曾见面,多出提出离婚,对方都不同意,这样的情况怎么解决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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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因为这个是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请求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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