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二婚,女方有个儿子,我们在2006年一起生活没有办理结婚证,2007年我们生下1个儿,2014年俩人分开,经上海松江法院判决女方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到18岁止,到现没付一分钱,河南信阳法院判决,我们老家房子是我们俩个人同居共同产财,现在女方起诉我,要分割房产给她大儿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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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可以起诉她支付抚养费,单独起诉在上海,然后房子的事情,当初购买房屋的相关材料包括发票收据等等是否保留,建议尽快请律师处理。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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