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孕期女职员,职务市场总监,由于外出见客户较多,入职后我已签署不定时工作制。现在公司不想让我享受产假,由于不能裁员孕妇,人力特意发邮件给我要求每天按时打卡上班,由于公司在北京市门头沟科技园,我们大部分员工从市区过去都要换乘多条线路地铁最快2小时到达,由于早高峰地铁拥挤,我提出可否错峰上班,基于自己本身就是不定时工作制,公司不同意,显然是逼我主动辞职。现在已经三个月没有发薪水给我。我工作十几年,作为一个优秀的女员工合法的产假不能享受,薪水不发,真的觉得很不合理,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2019-11-04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