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女方借了类似高利贷的东西还不上,现在身份证已经成了黑户了,女方已经快三个月住在娘家没住婆家,期间换着接过两个孩子到娘家住过几天,女方一直赚钱自己花都不够,现在她要离婚还要求男方结婚的这六年按每个月3000块的补偿费给女方,这合理吗,如果男方同意离婚关于女方信用贷款的事需要承担吗,女方借的钱都是自己用了,并且借的时候没有告诉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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