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月8号我在我们这边被面包车刮倒在人行横道上,1月8号下午5.00我骑两轮电运车,由南向北行使在(有三个车道,我在中间车道靠左,因为我要左转弯)被从后面行驶在快车道上的面包车刮倒在人行横道上,然来我们去交警队处理了问题,经协商,双方同意由面包车司机一次性支付1000块误工费,和220元医药费,我们签协议后,给了交警对方问交警现在要不要付钱给我,交警说不用,刚到下班时间了,说明天还要出个证明,但是对方拿了我的医药费单子,和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当天没有给我钱)第二天早上我去了之后对方说他们是营运车,要我陪他们费用。(那天交警说我是主责,司机是次责)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的所有证明还在他们那里,当时那份协议在交警那里,我感觉交警和他们是一伙的,那天一直为对方说话
2019-01-11 15:01